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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出狠招”提升校园安全防范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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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日下午,龙口市召开了全市学校安全紧急会议,针对当前校园安全的严峻形势,对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提升校园安全防范等级作了周密部署,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紧急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制度,加强力量。该市要求各学校进一步明确校园安全的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并张贴上墙;加强对门卫等安全专职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并完善专门的门卫值班日志及相关管理台帐,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及相关部门要定期对门卫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此外,该市还要求各学校必须配备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的,50岁以下、身体健康的男同志做专职门卫;规模偏小、学生数较少的农村学校,暂时不能配备专职门卫的,要安排男教师轮流兼职门卫工作。


  二是严格程序,加强护导。为确保学生安全,龙口市特意作出如下规定:学生在上课期间,不得无故外出;加强对接送学生、幼儿的管理,小学、幼儿园的学生(幼儿)家长在上课时段内接学生回家,必须征得班主任同意,并办理好请假手续。严禁除学生家长以外人员接学生,如学生家中确有特殊情况要接孩子外出,需经班主任与家长联系,家长认可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后,方可进行交接。


  三是严把关口,加强控制。该市严格进出校门登记制度,加强校园封闭管理。除上学放学时段外,其他时段校门必须封闭严管,严禁校外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学生家长或外来联系工作人员确需进入校园时,应出示有效证件,由门卫、保安与相关人员取得联系,经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由保安陪同方可进入,否则,不得进入校园。如遇被访者正在上课或开会等,门卫应安排来访者在门卫室等候。禁止推销书籍、兜售学习和生活用品等人员进入校园。


  四是警校联动,加强巡查。龙口市教育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大校园安保力度,在联合做好学校上放学秩序维护、校园巡逻等工作的基础上,还重点加强对校内有不良行为的学生的教育和对校园周边和重点地段的巡查,抵制社会不良青年对学校的侵扰,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及周边环境。


作者: 来源:烟台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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